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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三胎新政:产假可休至孩子一岁

来源:未知作者:admin 时间:2022/09/05 点击:

  近日,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督促各市县委、各市县人民政府和省直机关根据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实施。

  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全文如下。

  为积极落实三孩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I. 一般要求

  [一)指导思想

  在新的发展阶段,充分、准确、全面地贯彻新的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的发展格局,落实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依法实施三孩政策和侧翼措施,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改革服务管理体制,提高家庭发展能力,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全面落实 "三高四低 "战略定位和任务。为全面落实 "三高四新 "战略定位和任务,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湖南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 主要目标

  到2025年,积极的生育促进体系基本建立,服务管理体系基本完善,优生服务水平明显提高,普惠性托幼体系加快发展,每千人口3岁以下婴幼儿托幼场所达到4.5个。生育、教育和养育成本将大大降低,生育水平将得到充分提高,出生性别比将趋于正常,人口结构将逐步优化,人口素质将进一步提高。

  到2035年,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制度体系更加完善,服务管理机制高效运行,生育水平更加适度,人口结构持续改善。优生优育服务水平将满足人们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家庭发展能力将得到极大提高,人的全面发展将取得更加显著的实质性进展。

  二、实施三胎政策的组织工作

  [四] 废除出生限制措施。废除社会抚养费,清理并废除相关刑法规定。清理与 "三孩 "政策不相适应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相关制度。将入户、入学和进入劳动力市场与个人生育状况完全脱钩。落实地方责任,依法妥善管理历史文物,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5]建立健全人口服务体系。从 "一个老人和一个小孩 "开始,目的是建立和完善一个覆盖整个生命周期的人口服务体系。推进城乡基层服务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大力发展老有所养、病有所医、质量有保障的普惠性养老和托幼服务,完善养老和托幼功能。实行出生登记制度,做好生育咨询指导工作,推进网上和跨省出生登记。我们还在努力改善出生登记与生育保险和其他福利之间的衔接。推广出生医学证明、儿童免疫接种、户口登记、医保参保、社保卡办理等常见的 "因生 "措施。

  [六)加强人口监测和信息整合与交流。加强湖南省全员人口信息平台建设,完善全员人口基础信息。加强基层人口监测队伍建设,通过同级财政预算或从公共基本医疗等资金中足额拨付监测工作经费,确保有人办事、有钱办事。加强部门合作,推动教育、公安、民政、卫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保、统计等部门的人口基础信息联网、整合、共享,并动态更新。完善人口预测预警体系,跟踪评估生育政策实施效果,依法加强服务成本和居民收入信息采集,推进关键指标年度测算,为制定科学合理的人口发展战略规划、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提供决策依据。

  三、为改善优生学和优生服务所做的努力

  [七] 保护产妇和儿童健康。加强妇幼保健机构的标准化和规范化管理,完善以妇幼保健机构为核心、以基层医疗机构为基础、以大中型医院和教学科研机构为支撑的妇幼保健服务网络。全面落实五项母婴安全制度,包括妊娠风险筛查和评估、高危孕妇特殊病例管理、危重病人急救、孕产妇死亡通知和预约通知。加强治疗危重孕妇和新生儿的能力,发展儿科病房,重点是增加对妇产科医生、儿科医生、助产士和妇幼保健人员等短缺人员的培训。增加分配的产科和儿科病床数量;到2025年,该省每1000名儿童将拥有一名执业(助理)医生和2.8张病床。推动将生殖健康服务纳入妇女健康管理的全过程,传播生殖健康知识,预防意外怀孕,减少流产。加强儿科诊所的标准化和统一化,提高对儿童和青少年近视、不均衡饮食和龋齿等风险因素和疾病的筛查、诊断和干预。改善儿童的初级保健服务。

  [八)加强预防和治疗出生缺陷的措施。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婚前、孕前、孕期、新生儿和儿童各阶段的出生缺陷综合防治体系,落实三级预防措施。加大优生优育和预防出生缺陷知识的宣传和节育咨询,提倡科学的产前护理和适龄妊娠。将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补充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唐氏综合症筛查等产前检查、高危孕妇产前诊断、新生儿疾病筛查等纳入政府卫生服务范围,并实行免费服务等政策规定。加强产前筛查和诊断的规范化管理。逐步扩大新生儿筛查和出生缺陷救助,做好初级卫生保健和出生缺陷儿童的康复工作。

  [ix] 使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使用标准化。努力构建全省布局合理、管理规范、发展有序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体系。重视不孕不育的防治工作,扩大技术研究和政策研究。加强对辅助生殖医疗设施的监管。为有生育问题的夫妇提供必要的人类生殖技术辅助服务。严厉打击代孕、非法收集精子和卵子以及其他非法和违法行为。

  四、扎实推进婴幼儿护理服务。

  [10] 加强政策支持。将婴幼儿护理服务纳入公共服务规划和其他相关专项规划,并落实土地、住房、财政和人力资源政策。各市州制定整体解决方案,建立工作机制,促进托儿服务的健康发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社区家庭服务,如托儿所,实行税收优惠政策,对提供社区托儿所和家庭服务的收入免征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增值税。

  V. 不断降低生育、养育和教育的成本。

  [十三)降低生育成本。严格执行一项制度,即在分娩时,除了国家给予的产假外,妇女有权享受60天的产假,男子有权享受20天的护理假。在产假结束后,妇女可以根据要求并经雇主同意,休假至孩子一岁,休假期间的待遇由双方协商决定。生育保险范围扩大,参保职工可按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失业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符合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按规定纳入居民医保支付范围。根据基金的能力,住院分娩的医疗费用不断增加。将生育医疗费用纳入支付方式改革范围,住院分娩医疗费用一般按病种和产前检查人均付费,引导医疗机构合理治疗,进一步控制生育成本。研究制定了育龄夫妇孕前、孕中和孕后的健康福利和价格体系;符合条件的与孕产有关的医疗服务已按程序纳入医疗福利目录;产前检查和产后康复的费用已按规定纳入医疗保险报销范围。考虑到被保险人的保障需求和技术发展的进步,范围将逐步扩大,从而有效降低家庭的生育成本。

  [十四] 减少养育子女的费用。落实将照顾3岁以下婴幼儿的费用纳入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政策。引入育儿假计划,依法生育子女的夫妇每年可享受10天的育儿假,配偶双方均可享受,直至3岁。鼓励各市依法为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子女的家庭实行托儿津贴制度。鼓励雇主用工会基金为居住在城市和农村地区的工人的未成年子女报销医疗保险费用。对依法生育两个以上子女的家庭,在购置经济适用房、商品房和分配公租房等各方面给予优先考虑,并在选择户型时适当考虑家庭中未成年子女的数量。14岁以下儿童凭有效证件可免费乘坐公共交通和地铁。

  [xv] 降低教育成本。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建立城镇幼儿园建设和管理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适当延长学时或提供托幼服务,到2025年,全省学前三年毛入学率达到92%。优化全省中小学布局,建立健全学校布局与学校人口发展相适应的机制,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建设。坚持公益惠民原则,进一步优化中小学课后托管,全面覆盖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和困难学生的课后托管,推动上学时间与家长非工作时间相一致。强化学校教育的主体地位,完善学校教育质量评价体系,将课外服务、学生校外教育的频率和费用纳入教育督导工作。全面支持

  [十九)完善工作机制,支持和关心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建立健全由政府和社会组织主导的帮扶关爱机制,促进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帮扶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各级计划生育协会正在利用暖心运动。通过公开招标,支持合格的社会组织接受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合同,提供生命支持和精神支持等服务。建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定期走访制度,完善 "双邮 "制度,作为联系点。

  七、组织上的支持

  [二十)完善领导机制。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坚持和完善管理的目标责任制。完善各级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工作机制,明确相关机构的职责,健全部门间合作、政策衔接、信息共享等人口工作综合治理机制。促进采取平权行动,支持生育率,以确保明确责任、采取行动、进行投资和实施,以满足对新公共服务的需求。

  [二十一] 调动社会参与。要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女联合会和其他群团组织在促进人口发展、家庭组建和生育支持方面的重要作用。积极发挥计划生育协会作用,加强基层能力建设,广泛深入开展家庭健康促进和 "优生优育进万家 "活动,加强宣传教育、生殖健康咨询服务、优生优育咨询、计划生育帮扶、权益保障、流动人口服务等。教育和科学部的工作仍在继续。倡导婚育新风,倡导文明、健康、环保的生活方式。促进婴幼儿的早期发展。鼓励社会组织开展公益活动,如老年人护理服务和婴幼儿护理服务。

  [22] 增加外联和咨询。各级党组织和政府应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总结和推广当地好的经验和做法。全面解读政策,宣传立法,弘扬主旋律,凝聚正能量,及时妥善回应社会关切,为积极实施三孩政策营造良好氛围。鼓励夫妻双方分担育儿责任,消除高额彩礼等陈规定型观念,建立新的婚姻和育儿文化。

  [二十三] 记录要做的工作。各地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因地制宜制定具体政策措施,切实抓好落实,及时排查解决正在酝酿和有优化生育的问题。地方和州的党委和政府应在每年年底前向省的党委和政府报告地方人民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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